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挥泪痛别!他的生命永远定格在了41岁……


群山肃立,清河呜咽
5月15日上午8时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清水河县殡仪馆内
挽联高悬、花圈绕护
城关派出所因公牺牲民警李新春
领导、战友、家乡父老
怀着极其悲痛的心情
向李新春同志作最后告别

因公牺牲民警李新春同志遗体告别仪式。刘恺摄

参加仪式全体人员肃立默哀,深切缅怀昔日战友。刘恺摄

2024年5月8日上午
李新春同志
在带队抓捕涉毒嫌疑人现场
遇激烈反抗,奋勇搏斗
诱发疾病
经全力抢救无效
12时56分英勇牺牲
生命永远定格在了41岁

李新春同志生前工作照片。(资料图)

李新春,清水河县人,1982年10月出生。2006年1月参加公安工作,生前系清水河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副所长。李新春同志一生勤勉务实,爱岗敬业,忠于职守,甘于奉献。从警18年以来,长期奋战在公安基层一线,在工作中时刻以身作则,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扎实做好打击违法犯罪、化解矛盾纠纷、服务人民群众等各项工作,为维护辖区社会治安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用生命和热血践行了“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践行了锻造公安铁军首胜之师精神。2022年被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评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工作”先进个人,荣获个人嘉奖一次。

李新春同志因公牺牲后,公安部政治部、公安部禁毒局、公安厅政治部、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发去唁电,对李新春同志生前忠诚履职表示高度赞扬,对其因公牺牲表示悲痛哀思。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到家中看望、慰问了李新春同志家属或以各种形式对李新春同志牺牲表达沉痛哀悼。

送别李新春同志。刘恺摄

李新春同志的战友沿路送别。刘恺摄

青山隐隐埋忠骨,黄河滚滚慰英魂
英雄已逝,警民同悲
浩气长存,重于泰山
李新春同志,一路走好!

来源 | 人民网内蒙古 记者 赵梦月

编辑 | 赵梦月 苗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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